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監察長本週得出結論,該情報機構例行性地未能告知員工在簽署保密協議(NDA)時享有的吹哨者保護法權利。

儘管NSA不受《吹哨者保護強化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Enhancement Act)的約束,但國會自1988年以來一直透過年度撥款法案,強制該機構遵守其中大部分規定。例外情況是那些由美國特別檢察官辦公室(U.S. Office of Special Counsel)執行的規定,該辦公室對涉及反情報和外國情報的事項缺乏管轄權。

然而,根據NSA監察長的報告,該機構大多數的保密協議缺乏對聯邦吹哨者保護的必要提及,這意味著其員工「可能不知道」他們揭露違法行為或浪費、詐欺和濫用行為的權利。

「我們識別了五種獨特的NSA制定的NDA。其中一種,即NSA的安全協議,未包含當前要求的吹哨者條款,但確實包含與吹哨者保護相關的語言,並有一些法定參考。」監察長寫道。「其餘四種NDA均未提及吹哨者保護……此外,OIG還識別了另外五份未標題或未識別為保密協議的協議,但這些協議暗示了保密義務,並且未包含要求的吹哨者保護條款。」

此報告的出現正值川普政府考慮制定一份標準化的NDA供全政府使用之際。這項提議因可能對目睹職務上不當行為的員工產生寒蟬效應而引發了兩黨的批評。批評者包括參議員查克·葛拉斯利(Chuck Grassley,共和黨,愛荷華州),他曾要求監察長進行審查。

該監督機構還發現,NSA員工獲取「機密資訊」的過程包括更多類似地缺乏必要吹哨者保護語言的保密條款。

「我們訪談的領域專家解釋說,個別辦公室使用模板自行開發其訪問協議簡報表,而附屬機構對其中一份電子簡報表的確認即構成保密協議。」報告指出。「在與SMEs的訪談中,兩人打開了自己的簡報表,並注意到缺少要求的條款。我們審查了模板,並注意到其中缺少要求的吹哨者保護條款。」

監察長建議創建一個流程,以確保所有保密政策、表格和協議都包含法定要求的吹哨者保護語言,並將此任務分配給該機構內的一名官員。

NSA同意了監察長的建議,並表示計劃將合規性任務分配給該機構的參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