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週五制定了一項法案,以防止未經授權地將國內開發的農產品銷售到海外。
該法案旨在更好地保護在日本開發並在海外廣受歡迎的水果相關權利,並防止利潤損失。該修正植物品種權保護及種子法案,已在國會參議院全體會議上獲得批准。
此次修正將使農產品開發者能夠要求禁止未經授權的出口,即使他們尚未獲得所謂的育種者權利。育種者權利是指透過向政府登記新品種而授予開發者獨家銷售權的權利。
此類登記的審查過程需要三到六年,在此期間,新開發的水果和其他農作物經常被銷售到海外,這對開發者造成了困擾。
透過此次修正,育種者權利的期限將延長十年,果樹為四十年,其他農作物為三十五年。
根據農業部估計,僅以海外銷售的陽光玫瑰葡萄為例,每年就造成了近 200 億日圓(1.23 億美元)的權利金損失,這些權利金本應支付給開發者。
該部還計劃在下個月底前成立一個保護育種者權利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