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務省一個專家小組的成員廣泛認同,應對買春者尋求性交易的行為實施某種程度的規範,因為現行反賣淫法並未處罰此類行為。
這包含在一份提交給週一小組會議的報告草案中,該小組正在討論有關賣淫的規範。該草案由小組主席、早稻田大學教授北川佳子(Kayoko Kitagawa)準備。
根據現行法律,與賣淫相關的行為,例如在公共場所招攬顧客,可處以最高六個月監禁或最高2萬日圓罰款。
根據草案,小組許多成員在迄今為止的會議中認為,目前尋求購買性服務者不受處罰的情況缺乏平衡,並同意有必要進行某種程度的規範。
草案指出,可能受到處罰的行為包括為了尋找性工作者而在街上徘徊,但報告也注意到一種意見認為,難以客觀判斷某人是否試圖尋找性工作者。
同時,小組成員同意,是否對購買性行為本身實施處罰應仔細考慮,因為此舉可能會鼓勵賣淫轉入地下,並增加性工作者的風險,根據草案內容。
小組成員還討論了現行法律是否應保持不變。
一些人呼籲廢除現行對尋求買春者處罰的規定,認為許多從事賣淫者經常需要支持。
然而,大多數成員呼籲維持現行規定,指出廢除這些規定可能會傳達賣淫被容忍的錯誤訊息。
小組成員還強調,根據性工作者的具體情況,為他們提供適當的保護和支持至關重要。
根據報告草案,為加強對相關犯罪的嚇阻,小組同意提高罰款的上限。
同時,許多成員對擴大賣淫的定義以包含肛交持謹慎態度,認為公共當局應謹慎干預高度個人化的性行為。
去年11月,首相岸田文雄指示法務大臣平口博(Hiroshi Hiraguchi)審查處罰買春者的可行性。該專家小組於今年3月設立。週一的會議是自那以來的小組第八次會議。
在小組最終確定報告後,法務省將著手進行必要的法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