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川普週三批評了他任命的兩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尼爾·高司(Neil Gorsuch)和艾咪·柯妮·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在一個爆炸性的6比3裁決中,與其他大法官一同投票,裁定他標誌性的「互惠」關稅違法,並表示這讓他「作嘔」,而且「對我們的國家不利」。
「投票支持這項裁決的兩人中,有一位是我任命的,」川普在華盛頓特區聯合車站舉行的國家共和黨國會委員會晚宴上說,但他沒有點名這兩位大法官。
川普抨擊高司和巴瑞特,以及該案中其他四位多數派大法官,未能豁免美國政府退還美國進口商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支付的最高1650億美元關稅。
「美國最高法院,沒錯,讓我們的國家——他們只需要一句話——讓我們的國家損失了數千億美元,而他們卻毫不在乎,」川普憤怒地說。「他們毫不在乎。」
川普在提及高司和巴瑞特時說:「他們讓我作嘔。」
「他們讓我作嘔,因為他們對我們的國家不利,」川普補充道。
川普對最高法院的另一位任命者,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大法官,則與另外兩位保守派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克拉倫斯·湯瑪斯(Clarence Thomas)一同持不同意見。
在被稱為「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的案件中,多數派於2月20日裁定,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總統無權單方面對大多數國家的進口商品徵收關稅,正如川普聲稱的那樣。
「基於《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第1702(a)(1)(B)條中,被另外16個詞隔開的兩個詞——『規範』和『進口』——總統聲稱擁有對任何國家、任何產品、任何稅率、任何時長的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的獨立權力,」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中寫道。
「這些詞語無法承受如此重負,」羅伯茨寫道,他和高司、巴瑞特一樣,都是保守派。
自裁決以來,川普政府已採取措施,以替代美國政府若關稅被維持原本會徵收的收入。
川普於2月20日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進口商品徵收全球10%的關稅,但這些關稅僅持續150天,除非國會批准延長。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傑米森·格林(Jamieson Greer)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對包括中國、日本、印度、墨西哥和歐洲聯盟在內的近80個國家和經濟體發起了貿易調查。
第301條允許美國對被發現從事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國家的進口商品徵收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