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史上首度有檢察官以被告身分出庭,接受由法官自行召開的刑事審判「付審判」。
大阪地檢特搜部前檢察官田淵大輔(54歲,現任東京高檢)被控在偵訊時,對訊問對象出言「別惹我」等具威嚇性的言詞,依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罪起訴。
在此案件中,追訴方與辯護方皆由專業刑事辯護律師擔任,由此浮現了檢察組織內部存在的問題。
由於此案原先由檢察官決定不起訴,因此在付審判中,由律師公會選任律師擔任「檢察官角色」,負責證明被告有罪。
本次由大阪律師公會新舊刑事辯護委員長等3名律師擔任此職務。他們聽取了數十名檢察官幹部等人的陳述,並記錄了「(田淵被告的偵訊)並無過度的嚴苛」等證詞。
庭訊結束後,指定律師山口昌之表示,他認為此次偵訊是「檢察廳整體的問題」。他指出,「即使導入了偵訊錄音錄影及(監督角色)總括審查檢察官制度,本質上並未改變」。
他表示,在下次公審中將播放部分錄影影像,以證明偵訊時對訊問對象有不當虐待的「凌虐性」。
另一方面,田淵被告的辯護律師則由曾任大阪刑事辯護委員長的森直也擔任。森直也是一位強烈主張導入偵訊錄音錄影制度的人物,他曾與檢察官對峙。
森直也在庭訊後的記者會上表示,此裁判將「成為衡量未來偵訊違法性的分水嶺」。但當被問及檢察組織的問題時,他則迴避評論,僅表示「個人立場與辯護律師的立場不同」。
關於辯護方針,他主張「即使說偵訊不適當,也有程度之分,犯罪行為處於最高等級。『凌虐』的構成要件必須嚴格解釋」,並表示將主張其暴言僅是偵訊的一部分等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