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刑事裁判可予重新審理的再審制度之修正法案,正於自民黨內部進行審查,預計於7日召開的部會會議將是關鍵時刻。自3月展開的審查以來,法務省提出的原案已引發連串反對意見,迫使法務省兩度進行修正。法務省預計於7日的部會會議上提出「再修正案」,若該案未能獲得黨內認可,則法案恐將面臨在本會期提出無望的嚴峻局面。
此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旨在改革再審制度,並被列為首相需親自出席質詢的「重要廣泛議案」之一。政府原先預計在4月10日前提交內閣決定,但時程已大幅延宕。
自民黨的法務部會與司法制度調查會,已將7日的聯合會議視為討論的最終場合。
目前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是否應禁止檢察官對再審開始決定提出不服申し立て(抗告)。
法務省的原案,是基於刑事法專家組成的法制審議會(法務大臣的諮詢機關)的答辯內容,其中承認檢察官的抗告權。
然而,在自民黨的聯合會議上,卻湧現了「檢察官抗告將導致再審程序長期化,延誤冤案救濟」等批評聲浪。
法務省在再修正案中,正考慮於法案的附則中,原則性地明記「不得提出檢察官抗告」。
不過,此舉似乎仍保留了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允許檢察官抗告的空間,因此能否獲得主張「全面禁止」的議員們的理解,仍是未知數。
部分反對派議員認為,若將檢察官抗告的原則禁止案,記載於法案的本則而非附則,將能提高其實效性,並要求法務省採取進一步的對應措施。
要求改革再審制度的超黨派國會議員聯盟事務局長、自民黨國對副委員長井出庸生,已在X(前身為Twitter)上發文表示:「若能將此原則明文記載於本則,而非僅是法律的附則,相信也能獲得國會朝野的支持。」,暗示了這可能是達成討論「妥協點」的可能性。
近年來頻繁發生的再審無罪判決事件,也凸顯了除了檢察官抗告之外,諸如再審請求審中缺乏證據開示規定等問題,也已浮現。
部分自民黨議員認為,應優先提出基於再修正案的法案,以改善制度,並已表達了此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