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因未開車燈而遭攔停,最終以 PIT 攔截結束,並出現主權公民的說法。

有時警匪追逐涉及三位數的時速、釘刺條和戲劇性的碰撞。但有些時候,則是一名駕駛以每小時 25 英里(40 公里)的速度緩慢前進,不斷假裝停車,並最終聲稱法律根本不適用於他們。根據華盛頓州警方的說法,這正是本週發生的一起事件,當時一次例行的交通攔停演變成可能是今年聽過最緩慢、最愚蠢的追逐之一。

根據 Hoquiam 警察局的貼文,一名警官在晚上 10:11 左右,在林肯街發現一輛未在黑暗中開啟頭燈的汽車朝北行駛。從模糊的照片來看,這輛車似乎是一輛 Hyundai Accent,而且車速低於規定的最高限速,警方表示這有時可能表明駕駛人有酒駕或藥物影響。

在警官發動攔停後,駕駛人將車靠邊停下,隨後又駛回車流中,繼續沿路前進。

與其演變成高速追逐,這次追逐據報仍保持著蝸牛般的速度。最終,Hoquiam 警官執行了 PIT 攔截。此舉成功地讓車輛停下,但奇怪的事情並未就此結束。在警方將女性駕駛逮捕後,他們意識到她的行為並非由於酒駕、藥物或睏倦所致。

相反地,她聲稱警方根本無權管轄她。她是一名「主權公民」,這個運動的追隨者經常聲稱他們不受政府法律、法院、牌照要求或執法權的約束。您可能會驚訝地得知,這個藉口對警方來說毫無作用。在該部門的貼文中,代理局長 Jeff Salstrom 將這次遭遇歸結為三個字:「她錯了」。

Salstrom 也讚揚了參與的警官和副手,強調他們冷靜的無線電通訊,並指出當地機構經常一起訓練緊急車輛操作。在此案例中,這次訓練得到了回報,即使追逐本身的速度更像是鄰里騎自行車,而不是警匪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