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後被指定為歸還困難區域的福島縣浪江町津島地區居民,針對國家與東京電力提起的「津島訴訟」,要求區域原狀恢復等,原告團於5月31日在同縣二本松市召開總會。在預定於10月16日在仙台高等法院進行的二審判決前,總會通過了向仙台高等法院、國家及東京電力提出和解案的方案。其核心內容是在國家社會責任下,對津島地區進行除染,並將年輻射暴露量降至每人1毫西弗以下。預計於6月提出。
擁有超過600名原告的津島訴訟,已於3月9日在仙台高等法院(審判長:石垣陽介)結束審理。當時,高等法院曾向原告及被告雙方「勸告和解」。然而,由於並未提出具體和解內容,原告團決定先行提出提案。
總會中關於和解案的討論內容對媒體不公開。會後接受各媒體採訪的原告團團長今野秀則及律師大塚正之說明,通過的和解案內容包括:①透過除染實現國家在核電廠事故後設定的「年輻射暴露量1毫西弗以下」目標;②國家設置聽取居民意見的平台,以進行除染及復興等。
國家對於核電廠事故的法律責任,最高法院已於2022年予以否定。今野團長表示:「實現原狀恢復的最佳方式是透過和解。」他進一步說明:「總會中,有非常多意見認為無法承受訴訟的長期化。」他也提及,若在訴訟中與東京電力對抗,將無法領取損害賠償金,處境艱難。
儘管國家是否會回應和解案仍是未知數,但原告方打算強調,在關於核電廠事故除染的特別措施法中,已明確記載了「國家的社會責任」。
歸還困難區域的除染工作,僅限於過去的聚落「特定復興再生據點」或已表達歸還意願的「特定歸還居住區域」,除此之外的區域則被擱置。津島地區有許多山林不在除染範圍內,因此仍存在許多輻射劑量高的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