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丹·凱恩將軍於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華盛頓特區國會山作證。SAUL LOEB / AFP 經 Getty Images 授權
馬里蘭州國家港——美國軍方最高軍官表示,美軍必須為在月球附近甚至月球表面作戰做好準備,這番言論是在軍方領導人仍在努力釐清其新披露的軌道武器的法律框架之際發表的。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丹·凱恩將軍在空、太空與網路會議的基調演講中,對空軍人員、衛士及業界人士表示:「我的朋友們,我們的任務是立即適應,以便聯合部隊能夠在從海床到地球與月球間空間的全球競爭環境中,做好戰鬥、忍耐和獲勝的準備。」
凱恩隨後重申了這一想法——「當今現代戰場的運作範圍從海床延伸至地球與月球間空間」——但他並未澄清是否指月球表面。美國法律的定義模糊,將地球與月球間空間定義為「從地球延伸至包含月球表面區域的空間區域」。至少有一篇《哈佛法律評論》文章將該條款解釋為指月球本身,而白宮的《國家地球月球間科學與技術行動計畫》在 2024 年底明確表示,該計畫包含月球表面。但美國空軍研究實驗室 2021 年的《地球月球間空間入門》似乎將太空與月球表面視為兩個不同的領域。
凱恩提到了空軍部長和太空軍作戰總長最近關於軌道武器的評論。頂級太空軍官員一直不願提供更多關於他們將如何在該領域作戰以及如何在未來衝突中負責任地使用太空武器的細節。
雖然太空軍高層官員對美軍將如何在地球與月球之間作戰提供的細節很少,但他們一直積極主張增加感測器和能力,以監測敵人在該區域的動向。密西西比大學太空法教授亞倫·布林爾森表示,軍方希望提高對該區域的認識是可以理解的。
「人們擔心中國近期在月球和地球與月球間空間的活動可能會超越美國。」布林爾森說。「中國在地球與月球間空間擁有一顆中繼衛星,並正在月球背面執行機器人任務。」
美國簽署的 1967 年《外層空間條約》禁止在月球上進行某些軍事行為,並規定月球「僅用於和平目的」。
「禁止在天體上建立軍事基地、設施和工事,禁止試驗任何類型的武器,禁止進行軍事演習。禁止使用軍事人員進行科學研究或任何其他和平目的。」
太空軍作戰司令部負責人、中將格雷戈里·加格納在媒體圓桌會議上告訴記者,第 18 和第 19 太空防禦中隊目前共同承擔地球月球間空間的任務。
「我們的敵對國家,我們潛在的敵對國家,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在積極開展地球月球間空間的活動。所以這可以說是擴展,如果你願意的話,就像在足球比賽中擴展了達陣區一樣。」他說。
當被問及《外層空間條約》是否限制了軍方在地球月球間空間的野心時,加格納表示,該條約並未限制軌道作戰。
「美國太空軍將繼續在所有空間區域和所有軌道上執行安全和負責任的太空行動。」他說。
布林爾森表示,雖然該條約禁止在月球上建立軍事基地,「但美國需要加強在地球月球間空間的能力,以確保中國遵守該義務,而不是將月球軍事化。美國存在一個真正的監測差距,需要彌補。」
空軍部長特洛伊·梅因克和太空軍作戰總長道格拉斯·希斯上將本週透露,美國已擁有軌道空間控制武器,這引發了關於其負責任使用的法律問題。專家們推測,這些武器很可能是非動能的,例如干擾器和電子戰能力。
當被問及美國政策是否限制使用動能太空武器(即會造成碎片毀傷能力)時,加格納將問題推給了政策部門。
「我們在軍隊中擁有這些能力,因為我們正在為保衛國家做準備。我們擁有這些能力的原因是為了幫助建立威懾。」他說。「當你發動戰爭時,你會破壞東西。」
布林爾森表示,目前尚不清楚現行法律如何限制在太空中使用武器。
「目前尚不清楚在太空中使用動能或非動能武器的法律限制可能為何。《外層空間條約》並未給我們關於軍事行動必須考慮哪些因素的明確答案。」他說。「《國防部戰爭法手冊》對於太空領域的獨特方面也含糊其辭。至少,武裝衝突法的普遍原則將適用,例如僅打擊與軍事相關的衛星,避免附帶損害平民等。」
美國立法者也對缺乏專注於太空的軍事法律知識表示擔憂。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在 2027 年《國防授權法》中插入的一項條款,要求國防部評估其「太空法律需求」,以應對日益增長的威脅,並審查「在空軍、太空軍或太空司令部內設立專門法律組織的選項」。該修正案補充說,參議員們「擔心國防部現有的法律、政策和機構結構可能未能跟上太空作業的複雜性」。
這些明確的法律規範可能要等到為時已晚才會出現。
「最終,我認為第一次太空衝突可能會是大多數規則被制定的時候。」布林爾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