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律師聯合會會長松田純一於26日發表會長聲明,反對創設禁止損毀日本國旗行為的「侮辱國旗罪」法案。

該法案由自民黨、日本維新會等四個政黨共同提出,並於26日在眾議院內閣委員會以多數贊成通過。法案內容為,若以「顯著引起他人不快或厭惡之方式」損毀國旗,將處以2年以下拘禁刑或20萬日圓以下罰金。

聲明中主張,國民對國旗的情感「應委由國民自由且自然的情感決定,不應以刑罰強制」,並訴求此法案有侵害憲法第19條所保障的「內心自由」之虞。

此外,聲明也指出,此法案可能導致使用國旗的表達受到壓抑,有侵害憲法第21條「表現自由」之虞,且處罰對象不明確,違反了事先於法律中明確規定何種行為將受處罰的「罪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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