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然的事故中失去孩子,判決卻在十年後才到來。2016年1月15日凌晨,發生於輕井澤町的滑雪旅遊巴士墜谷事故,造成13名大學生乘客及2名司機死亡,另有26人受傷。22日,東京高等法院對此案的二審判決出爐。法院駁回了主張無罪的巴士運行公司社長高橋美作被告(64歲)等2名被告的上訴,並維持了一審的實刑判決。遺族們則呼籲「請停止上訴至最高法院」。
當時就讀大學一年級的陸人先生(當時19歲)的父親大谷慶彥先生(61歲)表示:「這十年來非常漫長。希望他們不要再上訴,進一步傷害遺族。即使官司結束,我們為交通安全所做的活動也會繼續下去。」
當時就讀大學一年級的衣里小姐(當時19歲)的父親池田彰先生(61歲)說:「這個判決意味著運行公司必須考慮到事故可能發生的可能性。希望這樣的認知能夠在社會上普及。」
遺族會「1.15櫻草會」在這十年來,一直以不再重蹈悲慘事故覆轍為目標而活動。該會代表、當時就讀大學二年級的寬先生(當時19歲)的父親田原義則先生(60歲)表示:「我再次確認了這十年來我們的想法和努力並沒有錯。」
另一方面,福島縣郡山市在本月6日也發生了載有高中生等的巴士事故,造成一名高中生死亡。田原先生呼籲:「希望今天的判決以及十年前事故的教訓能夠廣泛傳播,讓業者在確認安全後再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