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一家上訴法院週一裁定,穆阿邁爾·格達費政權的31名前官員無罪,他們被控在2011年鎮壓起義。此案始於2014年,原於2017年判處死刑,但因人權組織的批評和法律程序問題,案件被發回重審。此次無罪裁決引發利比亞國內強烈反應,受害者家屬對遲來的正義感到失望,人權團體則擔憂此判決恐加劇有罪不罰的現象。
此次無罪裁決涵蓋了在2011年結束格達費42年統治的起義期間,下令並執行暴力鎮壓示威者的罪名。
被告總共面臨37項刑事指控,包括殺害手無寸鐵的示威者、煽動內戰、搶劫、破壞和種族滅絕。
被無罪開釋的被告包括前情報總監阿卜杜拉·塞努西、前總理巴格達迪·馬哈茂迪、曼蘇爾·道、穆罕默德·阿布·卡西姆·扎維和穆罕默德·艾哈邁德·謝里夫。
法院另外駁回了對數名在判決前已死亡被告的訴訟,其中包括前對外安全局局長阿布·澤德·多爾達和前副總理阿卜杜勒哈菲茲·茲利塔尼。
格達費的兒子賽義夫·伊斯蘭·格達費,也是2015年原判死刑的被告之一,其案件也因其於今年二月被殺害而獲撤銷。
2015年7月28日,的黎波里一家法院判處包括塞努西、賽義夫·伊斯蘭、馬哈茂迪和多爾達在內的九名被告死刑,處以槍決。另有23名被告被判處監禁,四人獲無罪開釋。
此審判立即引發人權組織的譴責。人權觀察組織和國際人權聯合會表示,審判過程充斥著正當程序違規行為,且是在武裝衝突和機構崩潰的背景下進行的。
國際刑事法院曾在2011年對賽義夫·伊斯蘭和塞努西發出逮捕令,並希望在海牙對他們進行審判,但的黎波里成功向法院爭辯其國家訴訟應優先,因此國際刑事法院被拒絕接觸被告。
死刑判決被上訴至利比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接受了上訴,推翻了定罪,並將案件發回的黎波里上訴法院。
經過四年多的審議,才於週一做出無罪裁決。
儘管無罪開釋,但判決中提及的部分人員仍面臨單獨的起訴。塞努西於2012年從毛里塔尼亞被引渡回利比亞,他仍將面臨阿布·薩利姆監獄屠殺案的審判——這是與1996年6月在的黎波里監獄約1200名囚犯被殺害有關的獨立訴訟。
人權組織長期以來一直認為,阿布·薩利姆監獄屠殺案,即囚犯在騷亂後被集體槍殺,是格達費時代最嚴重的未解決罪行之一。
此次無罪裁決在利比亞國內引起強烈反響,許多受害者及其家屬已經等待了15年,希望能等到一個交代。人權團體警告稱,在一個脆弱且分裂的司法系統背景下,此判決恐將加劇2011年起義期間所犯罪行的有罪不罰現象。
利比亞2011年2月的革命始於和平抗議,並迅速升級為武裝衝突。格達費於2011年10月20日被叛軍俘虜並殺害。
自那以來,該國一直處於分裂狀態,由總理阿卜杜勒哈米德·德貝巴領導的國際承認的民族團結政府設在的黎波里,而東部則有一個敵對政府和議會,與哈夫塔爾將軍和議長阿吉拉·薩利赫結盟,同時各地武裝民兵爭奪領土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