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參與搶劫致死並奪取財物而受審的巴基斯坦籍被告,其發回更審的判決將於25日下午3時在仙台地方法院宣判。
雖然仙台高等法院以供述「意譯過度」為由將案件發回更審,但被告已轉為緘默。在證據有限的情況下,地方法院將如何判斷備受關注。
起訴對象為建設公司前員工、43歲的男性被告。根據起訴書等內容,被告被指控於2020年7月25日至26日,與數人共謀,在宮城縣柴田町的社長宅邸,奪取了包括皮包在內的54件物品,總價值約28萬8500日圓,並損壞了電視門鈴監視器等。
在此過程中,共謀者被指控勒斃了當時45歲的印度籍男性社長,導致其死亡。
檢察方認為,事發當時被告與共謀者一同進入被害者家中並離開、在被害者家中發現與被告DNA型相符的唾液、以及被告引導搜查人員找到被害者皮包的藏匿地點等,這些都合理地表明被告是共犯。
檢方還指出,被告從指示搶劫和殺人的共謀者那裡收受了報酬。
本次公審中,曾有兩天的期限用於觀看發回更審前一審被告人訊問的錄影DVD。
被告在訊問中一貫主張,自己是為了阻止共謀者與被害者之間的爭執才前往現場,但結果未能阻止。
然而,被告人訊問是透過翻譯進行的,其中有多處回答與提問不符,或解釋空間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