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微型電動車因速度過慢引起加州公路巡警(CHP)的注意,但駕駛的吊銷駕照問題反而成為更大的焦點。

在美國,低速車輛(LSV)在法律定義上處於一個有趣的灰色地帶。大多數這類車輛是高爾夫球車,允許在部分公共道路上行駛,但現在出現了一個新興且日益普及的類別:許多小型、中國製造的電動車,它們的外觀介於費雪牌玩具和真實汽車之間。這些車輛總是能吸引眾多目光,而最近在加州的一輛,卻因為錯誤的原因引起了關注。

根據CHP Redding的說法,這次攔查的起因是該微型車輛行駛速度過慢,導致交通壅塞。考量到大多數低速車輛的最高時速約為每小時25英里(40公里),這點並不令人意外。然而,警方可能沒料到的是,駕駛者竟然沒有合法駕照。在攔查過程中,警員發現駕駛者據稱是在吊銷駕照期間仍駕駛該車輛。

這個發現將一次奇特的 roadside 遭遇,轉變為一個提醒:加州最奇特的街頭合法車輛,仍然受到非常正規的交通規則約束。加州將低速車輛定義為四輪機動車,其最高時速介於每小時20至25英里(32-40公里)之間,且總車輛重量額定值低於3,000磅(1,361公斤)。

儘管它們的外觀比例和造型卡通化,只要符合州和聯邦的設備標準,它們就可以合法地在特定公共道路上行駛。

當然,這意味著必須配備頭燈、尾燈、煞車燈、後視鏡、方向燈、安全帶、擋風玻璃雨刷、駐車煞車,甚至倒車攝影機。駕駛者也需要像駕駛一般乘用車一樣,持有有效的駕照、車輛登記和保險。

即使這輛低速車輛的駕駛者持有有效駕照,法律上還有另一個限制。它們不得在速限超過每小時35英里(56公里)的道路上行駛。基本上,它們適用於人口密集的市區、退休社區、海濱小鎮或短距離的鄰里間差事。將它們開上一般汽車時速可達40英里或更快的道路,它們很快就會變成交通阻礙和安全隱患。

加州警查獲微型電動車違規,駕駛竟是無照上路加州警查獲微型電動車違規,駕駛竟是無照上路加州警查獲微型電動車違規,駕駛竟是無照上路加州警查獲微型電動車違規,駕駛竟是無照上路加州警查獲微型電動車違規,駕駛竟是無照上路加州警查獲微型電動車違規,駕駛竟是無照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