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70
孕婦死亡事故被告判決確定 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日本愛知縣一宮市發生一起悲劇,一名懷孕31週的研谷沙也香女士遭一名51歲女子駕車撞擊身亡。法院判決該女子過失致死罪成立,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且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確定。事故中,研谷女士的長女日七未在醫院經剖腹產出生,但腦部受重傷。家屬曾爭取將胎兒的傷害納入過失傷害罪起訴,但檢方未採納,僅變更訴因將日七未的被害納入起訴內容。此案引發社會關注,多個縣議會已通過意見書,要求國家修法將胎兒納入被害者保護範圍。
值得注意此案涉及孕婦死亡及胎兒受傷,觸及生命權與胎兒權益,引發社會對現行法律的討論與修法訴求,影響層面廣泛。
Asahi Shimbun
日本愛知縣一宮市,一名51歲女子因駕車撞死懷孕中的研谷沙也香(當時31歲),被依違反汽車駕駛傷害處罰法(過失駕駛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名古屋地方法院一宮支部對此判決,截至2日的期限為止,被告及檢察官雙方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確定。
此事故中,被送往醫院後經由剖腹產出生的研谷女士長女日七未,腦部也遭受了嚴重的傷害。遺族曾要求將日七未的傷害適用過失駕駛致傷罪,但檢察官放棄此主張,並變更訴因,將日七未的被害納入起訴內容。
事故發生後,愛知、佐賀、埼玉等縣議會已通過意見書,要求國家修法,承認死傷的胎兒也應被視為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