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江別市的公園於2024年10月發生一起大學生長谷知哉(當時20歲)遭集體暴行致死事件。今日(5日),在札幌地方法院(審判長高杉昌希)進行了強盜致死等罪起訴的6名男女被告中,川村葉音被告(21歲)的陪審員裁判的論告求刑公判。檢察方表示「情狀上沒有可酌量之處」,求處無期徒刑。辯護方則主張「犯行沒有計畫性,暴行是偶發的」。判決預定於25日公布。
5月25日開始的川村被告與當時為少年的2名被告的公判,自3日起分開審理,5日針對川村被告進行了遺族意見陳述、論告、辯論等程序。
在遺族意見陳述中,長谷先生的父母心情由代理律師代為朗讀。
(他們)表示:「長時間以來反覆遭受的執拗的暴行,(我們)雖然多次道歉並請求停止,但(他們)卻奪走了(我兒子的)生命」,並訴說「想到兒子的痛苦、苦難、恐懼就令人心痛」。
站在法庭上的被害者姐姐哭著訴求:「請還我那獨一無二、可愛、重要的弟弟」。
檢察方在論告中指出,與長谷先生交往的八木原亞麻被告(21歲,以強盜致死罪等起訴)是川村被告的朋友,因此「犯行中的角色很重要,事發經過與動機都沒有可酌量之處」,並主張「遺族的處罰感情極為嚴厲,需要最大限度的考量」。
辯護方在辯論中主張,一開始並沒有強盜的意圖,「與計畫性的強盜完全不同」,並說明最初的目的是為了談話,暴行是偶發的。辯護方認為,被告並非積極加害或以獲利為目的,因此川村被告應處以有期徒刑13年。
最後,川村被告向遺族等人謝罪說:「真的非常對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