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市的自宅於2023年發生一起事件,一名30歲的父親被控傷害罪,指控他對生後2個月的兒子施暴,導致男嬰骨折等傷害。名古屋地方法院於28日宣判該名父親無罪(檢方求刑6年)。法院認為,「在認定有故意施加的暴行上,仍存在合理的懷疑」。
根據判決,該名父親被控於2023年7月,在名古屋市中村區的自宅對生後2個月的兒子施暴,造成其左腿及頭部骨折等傷害。在公審中,被告方主張,兒子的傷勢是由於父親在用手臂抱持時,從手臂上意外墜落所致的事故。
被告解釋,在更換尿布時,他用左手單手抱著兒子,右手試圖從架子上拿取尿布,此時兒子踢動了腿,導致他從手臂中滑落,先撞到踏凳,然後摔落地面。
檢察方主張,關於左腿和頭部的骨折,「無法想像在短時間內會發生兩次如此的疏失」。然而,判決根據醫師的鑑定結果等,認為男嬰在左腿撞到踏凳後,頭部再撞擊地面,這種情況在一次的自然墜落中發生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
檢察方針對被告在搜查階段曾說明「從沙發上墜落」等供述前後不一的情況,主張「這補強了是因故意暴力行為所致的推論」。但判決駁回了此主張,認為「可以充分預想,若讓妻子等人知道是在自己抱持時摔落,會受到嚴厲責備,因此,在未被詢問的情況下,選擇不主動說明,這種態度也不能說是奇怪的」。
被告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雖然是我的疏忽,但被說是虐待我無法接受。我希望在兒子長大成人之前,證明我沒有做過(虐待)。」
名古屋地檢的次席檢察官野村安秀表示:「將會仔細審查判決內容,並妥善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