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正在審議的個人情報保護法修正案,引發了爭議。
該修正案內容為,在僅限於人工智慧(AI)開發等統計資訊製作的範圍內,取得病歷、犯罪紀錄等「應注意事項個人資訊」,或向企業提供個人數據時,將不再需要本人同意。
然而,在先前的國會審議中已明確指出,即使是非公開的應注意事項個人資訊也將成為對象,且這些資訊有可能連同姓名和地址一併提供給業者。
野黨批評此舉是「個人資訊保護的一大倒退」,並要求修正法案。
應注意事項個人資訊包含思想、信仰、人種、障礙、健康檢查結果等資訊。
這類資訊容易導致歧視,現行法律規定原則上必須取得本人同意才能取得或提供。
然而,根據旨在促進落後於人的國產AI開發的政府方針,修正案將放寬此項規定。
AI開發需要大量的學習數據。
透過此次修正,預計將主要用於創藥和治療法研究等醫療領域。
同時也預期將應用於自動駕駛技術,以及基於網路購買和瀏覽數據的廣告投放等。
政府最初的說明是,不再需要同意的應注意事項個人資訊是指在網路上公開的資訊。
但經過眾議院委員會審議時,中道改革聯盟的議員追問後,情況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