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1. Via對H.264的新費率結構。
從最低級別到第一級天花板的漲幅為45倍。對於先前認為H.264授權費可忽略不計的大型平台而言,這是一項重大變革,當然前提是這項變革確實適用於它們。
這項變革引發了幾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實際上誰會受到影響?為何沒有公開宣布?新的費率結構在行政上是如何運作的?關於H.264專利已大致過期的普遍看法又是如何?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向Via發送了兩組問題,並向專利授權律師Jim Harlan(JD/MBA)發送了一組獨立的問題。他們的回答貫穿全文,Jim的完整問答作為附錄出現。
第一個也是最 أهم 的問題是範圍。Via對我的問題的回應很明確:截至2025年底仍持有有效授權的所有AVC授權用戶,均有權保留其原始協議的串流條款。新的費率結構僅適用於2026年起尋求授權的先前未授權實施者。
這大大縮小了受影響的範圍。我詢問Via關於此過渡的宣傳情況,他們回覆稱,已於2025年聯繫未授權的媒體公司,告知他們變更事宜,並給予他們在舊條款下獲得授權的機會。
我也詢問是否有任何公開的變更通知,例如新聞稿、公開聲明或類似文件。Via表示,他們是直接與未授權的AVC公司溝通,而非發布公開聲明。這種做法可能導致一些小型或邊緣參與者不知情。如果您是這些公司之一,或是未回應Via外展溝通的公司,一個10萬美元的問題可能已經顯著增長。
Via為何做出改變?Via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指出,最初的串流條款是在十多年前制定的,當時AVC串流還不是一個重要的業務類別。該公司將此次重組描述為對當前市場狀況的反映,而非與既定慣例的決斷。
對於任何試圖預測其風險敞口的人來說,一些操作細節很重要。關於堆疊問題,即一家公司在同一屋簷下營運OTT、FAST和社交影音是否會在多個類別中被收費,Via表示否。一個服務只會被評估一次,歸入一個類別。費用也是按法律實體而非母公司評估,這意味著子公司各自需要自己的授權。
然而,提供了一種企業結構,允許多個子公司涵蓋在一個共享的上限內。值得注意的是,Via確認AVC授權包含兩個獨立的企業上限:一個用於設備,一個用於串流服務。這意味著串流費用不會被設備授權費抵銷,而一家已經達到設備上限的公司仍然需要獨立面對串流費用。
圖2. Via的H.264授權頁面有兩個上限:一個用於設備,一個用於串流。
當被問及為何未降低標價時,考慮到AVC專利組合的老化,Via指出該編解碼器持續的相關性:AVC仍然主導全球串流流量,並且該專利池涵蓋了實施該標準所需的大部分核心專利。
背景是,當我第一次注意到Via網站上的授權費變動時,我在LinkedIn上發布了相關內容。不出所料,該貼文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包括許多版本的這個問題:「我以為H.264(AVC)的專利已經過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授權應該是免費的。」
圖3. Jim Harlan在專利過期時提供了關於授權費的見解。
我沒有依賴LinkedIn上幾位沒有資質的律師的評論,而是決定向Jim Harlan提問,他是一位真正的律師,在InterDigital有近十年的經驗,並擁有超過25年的專利授權經驗。Jim很樂意回應;我將在本文中總結他的回答,並在文末附上完整的訪談。
我首先問到,對於像H.264這樣在2026年許多專利但非全部已過期的成熟標準,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他說:「成熟改變了經濟背景,而非法律框架。分析從一個新興的創新平台轉變為一個遺留但嵌入式的基礎設施。這種轉變會影響估值,但不會使授權義務無效。」法院在評估FRAND費率時,仍然會參考可比較的授權,並考慮專利組合的組成、強度和剩餘壽命。
幾位LinkedIn發布者建議將H.264的實施限制在Baseline或Main Profiles,因為大多數專利已過期,並避免使用High Profile、MVC和SVC,因為它們尚未過期。我問Harlan這是否是商業服務的可行策略。他回答說:「理論上,一家公司可以嘗試規避特定的專利功能。實際上,這需要對相關專利和具體實施進行詳細的逐項分析。專利權項不一定與配置文件標籤精確對應,因此確定一個子集是否真正不侵權,通常需要仔細的法律和技術分析。」
我接著追問:「如果一家公司故意停留在Baseline/Main profiles,並主要在High-profile專利似乎已過期的國家運營,作為律師,您有多大的信心(如果有)?」Harlan的回答也對這種策略表示懷疑。「在某些情況下,在特定配置文件或司法管轄區內運營可能會降低風險,但它不會自動消除風險敞口。分析仍需要評估可能涵蓋相關實施的剩餘專利以及這些專利仍然有效的司法管轄區。」
我接著問全球串流服務商應如何看待僅在少數國家存在的尾部專利,以及即使世界其他地區都已清除,在擁有有效專利的國家擁有用戶是否會產生有意義的風險。Harlan表示,專利權是嚴格地域性的,侵權分析通常取決於三個因素:編碼發生的地點、內容傳輸的來源地,以及接收或使用的地點。一個服務在大多數市場可能合法清晰,但在其他市場仍可能面臨實際風險。
他指出,公司有時會評估技術設計選擇或地理因素來管理這種風險,但分析結果往往取決於實際的商業和運營現實。即使在單一關鍵市場存在可執行的專利,也可能維持授權義務,而不管世界其他地區如何。
關於標價是否應跟隨剩餘專利組合的大小,Harlan表示,隨著專利的到期,沒有法律要求自動降低費率。也就是說,價格保持穩定和價格在標準生命週期的後期急劇上漲之間存在顯著區別。「如果沒有專利組合的強度、剩餘專利壽命或可比較授權的支持,後期急劇上漲更有可能引起FRAND分析下的審查。」他表示,Via的新結構是否能通過這一關,需要訪問完整的專利列表、對剩餘權項進行技術分析,並與市場基準進行比較,而這些都無法僅從公開信息中完成。
Harlan為那些面臨數百萬美元標價的大型服務勾勒出了現實的選擇:協商授權、探索可能規避特定專利權項的設計替代方案、接受無授權運營的風險,或提起訴訟。實際上,他說,協商是主要途徑。公司也可能尋求將條款與其特定的商業模式、預期使用量和相關專利的剩餘壽命對齊。
Harlan還指出了他在編解碼器專利到期技術討論中看到的兩個最大誤解。第一個是,專利的廣泛到期必然消除了授權義務。第二個是,FRAND費率必須跟隨剩餘專利的數量,而不是專利組合的整體價值和強度。他說,這兩種假設都是錯誤的,並且都會導致實施者低估其實際風險敞口。
如果您已經根據Via的2026年前AVC條款獲得授權,這些變更都不會影響您今天的處境。您現有的費率將被追溯生效,您的授權結構將保持不變。
如果您未獲得授權,並且正在大規模提供AVC內容,新的費率結構將是與Via展開任何對話的起點。該公司將該專利池定位為提供一個集中的解決方案,以實現全面合規,並積極鼓勵未授權的實施者參與談判。
也值得將此置於適當的背景下。H.264的情況並非孤立存在。Nokia已為HEVC內容獲得了大量授權。Access Advance和Avanci已公布了涵蓋AVC、HEVC、VP9、VVC和AV1的內容授權費率,這可能會使主要平台面臨每年九位數的費用。在此背景下,關於450萬美元的H.264串流費用是高、低還是合理,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的編解碼器授權堆棧的其餘部分是什麼樣的,以及您的法律和技術分析顯示剩餘專利的情況。
在此,Jim Harlan關於FRAND分析、安全子集策略、地域風險和訴訟門檻的未經編輯的問答作為本文的補充內容出現。
從FRAND的角度來看,成熟改變了經濟背景,而非法律框架。分析從一個新興的創新平台轉變為一個遺留但嵌入式的基礎設施。這種轉變會影響估值,但不會使授權義務無效。法院在評估FRAND費率時,仍然會參考可比較的授權,但這些比較需要考慮專利組合的成熟度。在標準的專利基礎隨時間縮減的情況下,分析應考慮剩餘專利的組成、強度和剩餘壽命。
法律上,隨著單個專利的到期,沒有自動的向下調整。但在經濟上,隨著專利組合隨時間顯著縮減,可能會出現關於剩餘專利集是否仍然證明FRAND分析下的相同費率是合理的疑問,特別是考慮到可比較的授權和剩餘專利的技術貢獻。
作為一個普遍模式,僅僅因為一個標準正在老化而提高價格並不常見。有時會發生的是授權模式的重組,或版稅在不同產品或服務之間的分配方式的轉變。如果沒有專利組合的強度、剩餘專利壽命或可比較授權的支持,後期急劇上漲更有可能引起FRAND分析下的審查。
沒有明確的先例表明法院已裁定,僅僅因為剩餘專利太少,價格就不再是FRAND。法院通常通過可比較的授權、專利組合的強度以及相關市場背景下費率的整體合理性等因素來評估FRAND。
相關因素包括市場上的可比較授權、剩餘專利 التي 技術重要性、這些專利是否繼續讀取核心實施功能、專利的剩餘壽命,以及專利組合相對於早期授權基準的整體強度和範圍。
理論上,一家公司可以嘗試規避特定的專利功能。實際上,這需要對相關專利和具體實施進行詳細的逐項分析。專利權項不一定與配置文件標籤精確對應,因此確定一個子集是否真正不侵權,通常需要仔細的法律和技術分析。
在某些情況下,在特定配置文件或司法管轄區內運營可能會降低風險,但它不會自動消除風險敞口。分析仍需要評估可能涵蓋相關實施的剩餘專利以及這些專利仍然有效的司法管轄區。
法院已認識到,如果實施者不實踐專利權項,他們可能避免侵權,但成功證明特定實施完全超出所有相關專利的範圍可能很複雜且取決於具體事實。
公司通常會評估剩餘專利的地域範圍和其服務的運營現實。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通過授權、技術設計選擇或地理因素來管理風險敞口,但分析結果往往取決於實際的商業和運營因素。
有可能。專利權是地域性的,侵權分析可能取決於編碼發生的地點、內容傳輸的來源地,以及接收或使用的地點等因素。具體事實和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將決定風險水平。
典型的選擇包括協商授權、探索可能規避某些專利權項的設計替代方案、接受無授權運營的風險,或提起訴訟以解決關於侵權或FRAND條款的爭議。適當的途徑通常取決於潛在風險敞口的大小和雙方的法律立場的強度。
協商通常是主要途徑。公司也可能尋求將授權條款與其特定的商業模式對齊,在相關情況下探索交叉授權,或結構化協議以反映預期使用量或剩餘專利壽命。
該評估通常涉及評估預期的財務風險敞口、法律和技術辯護的強度、專利的剩餘壽命以及訴訟的更廣泛商業影響。
先前關於特定授權結構是FRAND的裁決可以提供有用的基準,但它們不一定決定未來的結果。法院在評估FRAND費率時,仍可能考慮專利組合的當前組成和剩餘壽命,以及市場上的可比較授權。
沒有FRAND原則要求隨著專利的到期自動降低費率。專利組合授權通常反映了特定時間點專利組合的整體價值。然而,FRAND分析仍可能考慮剩餘專利組合的強度和範圍是否支持所收取的費率。
如果漲價似乎與可比較的授權、專利組合的強度或整體經濟背景不一致,則可能出現挑戰。此類挑戰是否成功將取決於具體事實和提出的證據。
一種描述情況的方式是指出,隨著核心專利基礎隨時間縮窄,關於授權條款與剩餘專利組合價值之間關係的問題可能會出現。費率是否保持FRAND取決於諸如剩餘專利的技術重要性和剩餘壽命,以及市場上的可比較授權等因素。
兩個常見的誤解是,許多專利的到期必然消除了授權義務,以及FRAND費率必須跟隨剩餘專利的數量,而不是專利組合的整體價值和強度。
作為NDI的長期粉絲和倡導者,我認為新的編解碼器授權費以及硬體製造商的回應,讓HX的整個未來處於不穩定的地位。
評估編解碼器授權的串流服務面臨一個難題:Access Advance Video Distribution Patent Pool和Avanci Video計劃的授權費實際上如何比較?Streaming Learning Center的Jan Ozer的一份新報告提供了確切的數字。
該專利池提供三種計費選項,並為在7月5日前簽約的平台提供積極的折扣,費率從收入的1.6-2.0%或每用戶每月0.12-0.15美元不等。
HEVC藉由4K/HDR浪潮獲得成功,但AV1、VVC和LCEVC缺乏同等的殺手級應用。隨著CDN競相壓低價格,以及新的授權池威脅增加成本,編解碼器的採用不再僅僅是技術優勢的問題——而是生存的問題。這些是我將在本文中探討的問題。
Via Licensing在2023年5月收購MPEG LA,組建了Via LA巨頭,震撼了MPEG授權界。六個月後,授權方和專利持有者都在審視格局,這筆交易的結果如何?Sisvel Group的Mattia Fogliacco和Moore IP Solutions的專利律師Robert J.L. Moore在2023年11月的Streaming Media Connect的剪輯中討論了相關影響。
StreamingMedia.com是專業人士尋求行業新聞、資訊、文章、目錄和服務的首選線上目的地。
Streaming Media Magazine 143 Old Marlton Pike Medford, NJ 08055 (609) 654-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