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縣警方於22日,以特別公務員施暴凌虐嫌疑,將一名20多歲的男性巡查與一名30多歲的男性巡查長移送檢方偵辦。該兩名員警涉嫌對遭羈押的男性施加暴力。
該名巡查已受到減薪10分之1(3個月)的懲戒處分,並主動請求從巡查長降級為巡查。而該名巡查長則受到本部長訓誡。
根據奈良縣警監察課的說法,這兩名員警涉嫌於2025年10月,在警察署留置設施內的運動場,將遭羈押的20多歲男子的褲子往上拉扯,弄破了其內褲。
此外,該名巡查還被指控在2025年7月至9月間,至少5次在男子睡覺時抓住其臉部,並向其下半身噴灑酒精等行為。
此事件的發覺,源於2026年2月,男性從奈良縣警留置管理課寄來一封寫有「遭受不當對待」的信件。
兩名員警均承認了相關嫌疑。據稱,該名巡查表示:「一開始是為了提醒他,但後來變成半開玩笑。這是身為警察絕不能有的行為,我深感反省。」
奈良縣警為追究監督責任,已對兩名員警當時的上司,也就是一名40多歲的男性警部處以所屬長注意,並對一名50多歲的男性警部補處以本部長注意。
奈良縣警的中井義男首席監察官表示:「此事令人深感遺憾,在此致上歉意。我們將徹底加強指導,努力防止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