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986年發生於福井市的女子中學生殺人事件,服刑中的前川彰司先生(61歲)於去年再審無罪確定。名古屋高等檢察廳於10日彙整並公布了對當時負責公訴的檢察官等進行聽取調查的結果報告書。

報告書認定,至少有五名參與第一次再審請求審理的檢察官,已掌握到足以成為再審無罪關鍵的證據存在。「若能早期提交給法院,極有可能會決定開始再審」,報告書指出,並總結「應一貫反省」。

在此事件中,從一審階段就存在足以動搖有罪判決的「搜查報告書」,該報告書指出,檢方用以證明有罪的重要證詞中,電視節目播出日期有誤。然而,負責的檢察官並未揭露該報告書的存在,持續主張有罪。前川先生在一審時雖判無罪,但在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於1997年確定。

針對前川先生的第一次再審請求,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支部於2011年決定開始再審。然而,檢方在未開示此搜查報告書的情況下對此決定提出異議,導致再審開始的決定被撤銷,直到確定開始再審又耗費了13年。

本次調查結果認定,至少有五名參與第一次請求審理的檢察官,已認知到搜查報告書的內容與先前的主張及證據存在齟齬。但他們判斷搜查報告書僅是其中一項佐證,有罪判決並未動搖,因此並未採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例如作為證據提出或開示。

報告書進一步指出,若搜查報告書能提交給法院,將使相關人員的供述信用性成為爭議點,導致證明結構產生動搖,進而有可能決定開始再審。報告書總結,在未採取適當糾正措施的情況下提出異議,是應當反省的。

此外,報告書也指出,當時負責一審公訴的檢察官也認知到搜查報告書內容的差異。調查中聽取了17名檢察官的陳述,但未能接觸到這位檢察官。其未採取糾正措施的理由被提及為「試圖避免部分立證錯誤、失去部分證據的狀況」。

高等檢察廳副檢察長濱克彥表示:「我們將真摯反省引起國民對檢察體系的不信任,並努力採取適當的對應措施。」

最高檢察廳表示:「為了能充分回應國民的信賴,我們將更加努力行使適正的檢察權。」

前川先生對於驗證結果表示:「這只是在追隨再審判決,看不出有什麼深入之處。雖然無法感到滿意,但總比不做來得好。我評価驗證本身。」

在驗證開始時,他曾表示「希望這能像為司法黑暗點亮一盞燈」。約兩個月後,他表示:「或許有僕人拿著蠟燭走進了黑暗的房間,但說房間因此變得明亮,那就太離譜了。」他認為事件本身並未得到釐清。

他感嘆道:「在第一次請求審理階段,五名檢察官明明已經注意到齟齬,卻判斷搜查報告書沒有開示的必要性。『(支撐有罪判決的)證詞都無法串連了,還在說些什麼?』」

在國會審議再審制度的修正案之際,他表示:「希望這能成為國民思考有必要建立證據開示制度的契機。」

前川先生預計於14日出席審議再審制度修正政府法案的參議院法務委員會,並以參考人身份陳述意見。圍繞再審程序,檢察官在證據開示方面的態度將再次受到質疑。

由於參與事件的檢察官記憶模糊、已死亡或無法接觸,未能充分聽取其陳述,且完全未納入外部意見,因此無法稱得上是充分的驗證。特別是,完全沒有將檢察體系組織問題納入檢討的想法,這才是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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