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省在編列來年度預算案的「概算要求基準」時,一方面將社會保障費的增長控制在約4000億日圓,另一方面,針對透過國內投資實現經濟成長的新投資框架,正朝著不對各省廳提出的預算申請設定上限的方向進行最終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