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群組共用偷拍女童影像的事件中,一名被控違反性姿態攝影等處罰法及非同意猥褻等罪名的橫濱市小學前教師(38歲,已遭懲戒免職),其公審於14日在名古屋地方法院進行。檢察方以「犯行在小學內日常發生,被害學童多達18人,惡質性顯著」等理由,求處10年徒刑。辯護方則請求寬大判決,全案已辯結。判決日期為6月15日。
根據檢察方的公訴論告等內容,該名前教師於2024年至2025年間,在任職的小學內偷拍女童的內衣姿態,並在社群軟體群組聊天中分享,此外,還在校內對女童進行猥褻行為並拍攝其過程等。他也因將女童的直笛沾上體液等行為,被控器物損壞罪。
在當天的被告人訊問中,該名前教師針對該群組解釋說:「這是擁有相同性癖好的人的聚集地,我感覺自己被認可了。我想透過互相稱讚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他還表示:「我一直在想有沒有什麼可以分享到群組裡的東西。即使沒有登入,我的腦子裡也全是關於群組的事。」
檢察方在公訴論告中批評道:「這不僅僅是提供偷拍影像,而是透過互相讚賞來擴大犯行,其惡質性前所未見。」
辯護方則訴求表示:「已對部分學童進行損害賠償,並接受了醫學治療。」
該群組共有來自愛知、神奈川等5都道縣的小學及中學教師共7人參與。根據愛知縣警的說法,被害學童總計超過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