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影音平台 TikTok 已同意支付 4 億美元,以了結美國司法部(DOJ)提起的訴訟,該訴訟指控該應用程式未能保護兒童的線上隱私。

司法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和解協議,TikTok 將立即支付 3 億美元,並在先前針對 TikTok 前身 Musical.ly 簽發的同意令被撤銷後,再支付 1 億美元。」

該部門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 2024 年起訴 TikTok,指控該應用程式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兒童的個人資料。

訴訟指出,即使是為 13 歲以下用戶設計的「兒童模式」帳戶,也收集了電子郵件地址和其他個人資訊。

此案可追溯至 2019 年,當時美國對 Musical.ly 提起了《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OPPA)訴訟。Musical.ly 於 2017 年被 TikTok 的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收購,隨後併入 TikTok。COPPA 法規要求網站必須在收集 13 歲以下兒童的任何個人資訊前,獲得可驗證的家長同意。

「這項和解協議是美國兒童和家長的重大勝利,」副總檢察長 Stanley Woodward Jr. 表示。「這項解決方案確保了豐厚的賠償,同時加強了家庭所期望和應得的保護。」

司法部在其聲明中指出,自 2024 年提起訴訟以來,TikTok 在「所有權、管理層、合規職能和隱私實踐方面都經歷了重大變革」。

聲明中提到:「該公司已實施了旨在加強對年輕用戶的保護措施、改善年齡相關控制以及加強家長監督的廣泛措施」,並補充說這「加強了對數百萬美國家庭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