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政府言論的監管機構香港國家安全法(國安法)於 30 日迎來實施六週年。六月,一項新增條例允許香港特首裁定,即使是普通刑事案件,也可被指定為國安法案件,這標誌著行政當局權力的進一步擴張。

一旦案件被指定為國安法案件,被告獲得保釋的機會將大幅降低,個人自由將受到更嚴格的限制。

今年三月,國安法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允許調查機構要求被懷疑人士交出智慧型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密碼。此規定不僅適用於香港居民,也包括外籍旅客和轉機旅客。若拒絕配合,可能面臨最高一年監禁和十萬港幣(約合新台幣 40 萬元)的罰款。

香港當局聲稱,此次修訂旨在改善程序,並未賦予調查機構新的權力。

根據中國中央電視台報導,自 2020 年國安法實施至 2026 年 4 月初,已有 394 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逮捕,其中 180 人已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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