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984年在滋賀縣日野町發生的「日野町事件」的再審,大津地方檢察廳於19日表示,將不再主張強盜殺人罪的無期徒刑確定犯阪原弘(已故)有罪。檢方在當天大津地方法院舉行的檢察官、辯護律師及法官三方協議會上傳達了此方針。

檢方從一般的刑事審判到再審請求審,一直主張阪原弘有罪。在2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特別抗告的決定後,最高檢察廳曾發表評論指出:「雖對駁回感到遺憾,但大津地方檢察廳將重新仔細審查證據關係,並妥善應對再審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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