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庫縣一名國中二年級(當時)的男學生於2023年3月自殺,其父母主張這是因為長期遭受同級生霸凌所致,因此向三名同級生提起訴訟,要求總計約8870萬日圓的損害賠償。訴訟審理於20日,在神戶地方法院姬路支部展開。

在當天的首次辯論中,學生的父親訴說:「這並非單純的孩子們之間的糾紛。嚴重的霸凌將他逼向死亡,是重大人權侵害。」他並表示:「加害行為的嚴重性與責任能被正確判定,是我們最低限度的慰藉。」

根據兩位家長的代理律師表示,其中一名同級生並未明確回應是否承認訴狀中指控的霸凌行為,而另外兩名則採取全面否認的態度。

訴狀內容指出,該名學生在升上二年級的2022年4月之後,持續遭受以三名同級生為中心的惡質霸凌行為。

他遭受了「去死」、「噁心」、「煩人」等言語辱罵,以及被從後面箍住脖子、將頭壓在教室窗外、毆打、踢踹等肢體暴力。此外,在校外教學搭乘巴士移動時,他的睡姿還被未經同意拍攝,並附上「變態」的文字發布到社群媒體上。

該名學生於2023年3月10日在自家企圖自殺,並於隔日(11日)死亡。家屬主張,三名同級生的行為構成無故暴力、名譽毀損,並可依共同侵權行為追究責任。

由律師、醫生等組成的第三方委員會於2024年4月認定,該名學生總共遭受了36件霸凌事件,並結論認為「導致其自殺的主要原因是霸凌」。

此外,委員會也指出,該名學生在過世前一個月(2023年2月)學校實施的問卷調查中,對於「是否遭受嚴重碰撞、毆打、踢踹」、「是否在網路上被寫負面言論」等與霸凌相關的問題回答了「符合」,但校內並未對這些資訊進行共享,並批評學校的處理方式是「重大的失誤」。

對此,市教育委員會已於2024年度成立委員會,以審視小學和國中在處理霸凌問題上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