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日提議廢除要求公司在其註冊聲明和年度報告中提供特定氣候相關資訊的過度繁瑣且成本高昂的規則。委員會的提議重點是將該機構帶回其核心職責——符合其法律授權——並恢復以實質性為重點的證券監管方法。

SEC 主席 Paul S. Atkins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SEC 的揭露義務應符合委員會的法定授權,以實質性為指導原則,避免實際 dictating 公司行為,並僅在預期效益證明潛在成本和負擔是合理時實施。」

委員會於 2024 年 3 月批准了對《1933 年證券法》和《1934 年證券交易法》下規則的修正案,強制幾乎所有上市公司提供關於氣候相關事項的高度具體和詳細的揭露,例如溫室氣體排放、氣候相關風險的管理以及嚴重天氣事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2024 年 4 月 4 日,委員會暫停了氣候揭露規則的執行,等待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合併訴訟的結果。2025 年 3 月 27 日,委員會投票決定終止對最終規則的辯護。2025 年 9 月 12 日,第八巡迴法院發布命令,將合併的審查請求擱置,直至委員會通過通知和評論的制定規則程序重新考慮受質疑的規則,或重新開始對氣候揭露規則的辯護。

委員會現提議完全廢除氣候揭露規則,因為它們超出了該機構法定授權的範圍。即使委員會擁有通過此類最終規則的權力,委員會也認為有獨立且有力的政策理由完全廢除它們:

公開徵詢意見期將在提案發布於《聯邦公報》後開放 6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