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市發生一起造成女童重傷的脫輪事故,被告已被判有罪並確定,卻在緩刑期間內再次無照駕駛。札幌地方法院於8日依違反道路交通法,判處該市公司職員若本豐嗣被告(52歲)拘禁刑1年(求刑1年6月)。
判決指出,若本被告於2025年11月至12月間,在札幌市等地共計6次無照駕駛普通貨物車。
在此之前,札幌地方法院於2025年4月,針對若本被告於2023年11月在札幌市內駕駛改裝車時,脫落的車輪擊中當時年僅4歲的女童,導致其陷入意識不明的狀態,依違反汽車駕駛處罰法(過失致傷)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裁判官西功嚴厲指責被告的行為是「慣犯行為的一環。在獲得緩刑判決後,僅僅半年多就再次犯案,嚴重輕視交通法規,應受強烈譴責」。
辯護方表示將不提起上訴,若本次判決確定,前次的緩刑將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