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法不只是要修改就好。現在正受苦的人得到救濟才是最重要的。」
針對國會正在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冤案受害者、國會議員及律師等人士於13日在大阪梅田車站前發聲,要求修正法案內容,因為他們認為現行法案無法救濟冤案受害者。
1986年發生於福井市的女子中學生殺人事件中,獲得再審無罪的前川彰司先生(61歲)向聚集的民眾如此訴求。
「再審法不只是要修改就好。現在正受苦的人得到救濟才是最重要的。」
修正法案已於12日在眾議院法務委員會通過,成立的可能性變高。然而,冤案受害者等人批評,證據開示的範圍有限,且包含禁止證據的「目的外使用」等條款。
前川先生的案例中,檢察官長達34年以上隱匿了動搖有罪判決關鍵的目擊證詞可信度的搜查報告書,他表示:「明明知道事實不符,卻不提出證據,我無法接受。」
1966年發生於靜岡縣的強盜殺人事件中,獲得再審無罪的袴田巌先生的姊姊秀子女士(93歲)也批評:「應該要提出所有好的和壞的證據來進行審判。」她強調,袴田先生之所以能獲得再審無罪,是因為「600份證據在法院的指揮下被開示了」。
滋賀縣日野町於1984年發生的酒店女老闆遭殺害的強盜殺人事件中,再審已確定的已故阪原弘先生的長子弘次先生(65歲)也訴求:「如果當時證據有被開示,父親一定會獲得無罪判決,也不會在服刑期間死亡。不能再讓這樣悲傷的人產生。」
為了在法案修改前將冤案受害者的聲音傳達給市民,執行委員會發起了此次活動。參議員泉房穗也到場聲援,表示「只要不放棄持續發聲,仍有修正的可能」,並將在參議院審議時尋求法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