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北海道江別市的公園內,發生了一起搶奪一名男子大學生財物並施加暴力致其死亡的案件,共有6人被起訴。其中,當時年僅18歲的被告的審判已開庭,檢察官求處20年有期徒刑,而被告的辯護律師則主張判處15年有期徒刑是相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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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道江別強盜殺人案:當時18歲被告遭求處20年徒刑
北海道江別市公園發生強盜殺人案,一名當時18歲的被告出庭受審。檢方求處20年有期徒刑,指控其在搶奪被害大學生財物時施加暴力致死。被告辯護律師則主張應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此案涉及年輕被告的嚴重暴力犯罪,對社會安全及青少年犯罪議題具討論價值。
原文來源: NHK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