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長崎市一名就讀於中高一貫私立海星高中的二年級男學生(當時16歲)自殺身亡。

學校設立的第三方委員會認定「霸凌是自殺的主要因素」,但校方拒絕接受此報告。該男學生的父母於2022年11月,以學校的責任為由向長崎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本月8日將會宣判。

在該男學生死後,校方依據「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設立了由律師、臨床心理師等5人組成的第三方委員會。第三方委員會根據學生留下的筆記和遺書,於2018年11月完成了報告書。

報告書中,關於霸凌的定義,依據「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闡述為「對對象的兒童等造成心理或物理上的影響,使其感到身心痛苦的行為」。

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