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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崎高中生自殺案:學校拒絕接受霸凌報告書,家長提告後將於8日宣判
2017年,長崎市一名16歲的海星高中二年級男學生自殺身亡。學校設立的第三方委員會認定「霸凌是自殺主因」,但校方拒絕接受此報告。男學生的父母於2022年提告,要求學校負起責任,長崎地方法院將於本月8日宣判。報告書根據《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定義霸凌,並認定該生遭受霸凌,但校方至今未公開承認。
關注分數 85 此事件涉及校園霸凌、學生自殺及學校責任歸屬,具高度社會關注與影響力。
朝日新聞 6月8日 06:15 1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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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聞
2017年4月,長崎市一名就讀於中高一貫私立海星高中的二年級男學生(當時16歲)自殺身亡。
學校設立的第三方委員會認定「霸凌是自殺的主要因素」,但校方拒絕接受此報告。該男學生的父母於2022年11月,以學校的責任為由向長崎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本月8日將會宣判。
在該男學生死後,校方依據「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設立了由律師、臨床心理師等5人組成的第三方委員會。第三方委員會根據學生留下的筆記和遺書,於2018年11月完成了報告書。
報告書中,關於霸凌的定義,依據「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闡述為「對對象的兒童等造成心理或物理上的影響,使其感到身心痛苦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