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民黨派閥政治獻金醜聞事件中,因違反政治資金規正法(虛偽記載)而遭在宅起訴的前參議院議員大野泰正(67歲),於23日被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福家康史)判處罰金60萬日圓(求刑罰金150萬日圓)。其前秘書岩田佳子(62歲)則被判處罰金20萬日圓(求刑罰金50萬日圓)。
在此一系列事件中,部分派閥由所屬議員銷售派對券,並將超過配額的部分資金從派閥回流至各議員方。這些資金成為未記載於各議員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中的「黑金」。
根據起訴書內容,兩人於2018年至2022年間共謀,將當時最大派閥「清和政策研究會」(舊安倍派)回流的合計5154萬日圓,未記載於其資金管理團體「泰士會」的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中。
23日的判決,對於2018年至2021年期間的合計4034萬日圓,認定共謀不成立,判決無罪。另一方面,法院承認大野前議員方面在2014年之後的9年間,未將從派閥收受的回流款項記載於收支報告書中。所有款項均以現金接收。
為應對這一系列事件而負責調查的自民黨律師,將政治資金往來中現金的使用視為問題,並指出這是「不正的溫床」,要求徹底實施政治家所處理的資金全數以銀行轉帳方式進行。2024年,政治資金規正法已進行修正,實質上禁止了以現金管理政治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