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黨派閥在政治資金派對的收入上,被指控在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中少報,並因此遭到刑事告發。

在自民黨派閥的政治資金派對「獻金門」事件中,前參議員大野泰正被告(67歲)因未將從清和政策研究會(舊安倍派)收受的約5100萬日圓記載於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遭東京地方法院於23日判處罰金60萬日圓(求刑罰金150萬日圓)。大野泰正主張全面無罪,包括否認與當時的秘書共謀。法院判決其無罪的部分佔起訴內容的大部分。

在此一系列事件中,共有12人被起訴(包含在家起訴及簡式起訴),其中有4名國會議員。這是首次在正式審判中對政治人物做出判決。在超過80名自民黨議員中,有部分議員的申報有不記載或誤載的情況,而大野泰正的不記載金額為最多。其前秘書岩田佳子被告(62歲)則被判處罰金20萬日圓(求刑罰金50萬日圓)。

起訴書指出,大野泰正與岩田被告共謀,於2018年至2022年間,將其所屬的舊安倍派提供的派對券收入中,超過配額的部分共計約5100萬日圓的「回扣」(退稅)未記載於其資金管理團體「泰士會」的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中。

檢察方在公審中指出,除了回扣之外,舊安倍派提供的現金已作為捐款記載於泰士會的收入欄,這表明大野泰正有將回扣部分也作為捐款記載的認知。檢方認為,大野泰正已同意前秘書提出的虛偽記載內容,並主張「作為不記載的最終決定權者,其刑事責任重大」。

對此,辯護方反駁稱,派閥的回扣部分被認為是「暫時保管金」,沒有記載於收支報告書的義務。辯護方還表示,收支報告書的製作委託給了工作人員,因此對詳細內容並不了解,並主張與前秘書的共謀不成立。

大野泰正在3月的最終意見陳述中表示:「對於引起國民對政治的不信任,我感到極度痛心。在此致上歉意。」但同時也表示:「我對虛偽記載一無所知。」

大野泰正是自民黨首任副總裁大野伴睦的孫子。其父親曾任運輸大臣,母親也曾任參議員。他於2013年擔任岐阜縣議員後,在參議院選舉岐阜縣選區首次當選。在第二個任期內的2024年1月,他被提起在家起訴。他已退出自民黨,並未參加2025年7月的參議院選舉。

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大野泰正遭判罰金60萬日圓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大野泰正遭判罰金60萬日圓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大野泰正遭判罰金60萬日圓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大野泰正遭判罰金60萬日圓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大野泰正遭判罰金60萬日圓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大野泰正遭判罰金60萬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