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檢查結果被誤植為「異常なし」的A判定,但實際上卻是初期肺癌。一名60多歲的女性因健檢結果誤植導致癌症發現延誤,向負責健檢的社會醫療法人提起約4180萬日圓的損害賠償訴訟。大阪高等法院於18日判決,該法人需支付約2220萬日圓。裁判長西村欣也認定,誤植通知與癌症的進展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判決指出,該女性於2016年9月在大阪市的社會醫療法人「愛仁會」營運的健檢中心接受職場定期健檢,胸部X光檢查結果為A判定。
實際上,醫師在重新審視X光影像時,確認到肺部有陰影,並將判定結果修正為C判定(需追蹤觀察),但由於系統未能反映修正後的結果,因此女性收到的仍是錯誤的判定。
女性在隔年(2017年)的健檢中,接獲需要精密檢查的判定,並在大學醫院被診斷出罹患淋巴結轉移的第三期肺癌。雖然接受了手術,但癌症仍反覆復發及轉移,於2019年惡化至第四期。目前仍在持續治療中。
高等法院指出,企業健檢「旨在維持與促進健康,其結果必須妥善報告給勞工」。並推斷,在2016年健檢當時,該女性罹患的是第一期早期肺癌,若健檢結果能妥善告知女性並及早接受手術,極有可能在五年內不會復發,也不會在2019年惡化至第四期。
考量到這些情況,高等法院將一審(2024年12月)大阪地方法院判決的440萬日圓賠償額予以提高。判決後,女性的丈夫表示:「希望對方不要上訴,並檢討其業務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