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就能回來』,我這樣想著,就輕鬆地進入了療養所。從那之後,已經過了74年。」——現年90歲、曾於16歲時進入位於高松市外海離島的國立漢生病療養所「大島青松園」居住的野村宏先生,於5月返回故鄉高知縣土佐清水市,並在公開場合首次講述了自己的半生。這場演講會是當地前中學教師們熱心推動、歷經十年才得以實現的。野村先生如今最想傳達的是什麼?

野村先生離開故鄉、前往青松園是在1952年。他大腿出現瘀青,被診斷出罹患漢生病。當時,一位到訪他家的縣府醫師建議他入院,並說:「現在有普羅敏這種好藥,很快就能回來了。」他由大他一歲的哥哥陪同,清晨搭上巴士,轉乘夜行列車前往高松市。他回憶,當時母親鹿代女士頭髮散亂地追著巴士跑,讓他感到很疑惑,因為他擔心從此無法再見到母親。

在療養所所在的大島上,患者的生活區與職員區以帶刺鐵絲網隔開。12人擠在一個24疊(約40平方公尺)的房間裡共同生活。沒有退所的規定,島上設有火葬場和納骨堂。野村先生回憶道:「即使死了也不會放你出去的地方。雖然說是療養所,但根本就是收容所。」

野村先生表示,當時約有700名入住者,但護士只有18人。人手不足,病情較輕的野村先生被迫從事治療輔助工作,如磨利注射針,以及照顧重症患者、擔任修繕設施的木工學徒、照顧豬舍,甚至還得負責火化亡故的入住者。

「我因病來到這裡,沒想到會被要求做這些事。」由於周邊神經感覺麻痺,患者在工作中受傷時往往沒有感覺,容易導致後遺症。野村先生也因為工作時的受傷,失去了手指尖等部位。

在這樣的環境中,野村先生20歲時結婚了。對象是同一療養所裡一位19歲的女性。「我們兩人互相扶持,才能活下來。」他回憶道。他們也在療養所內尋找樂趣,例如參加全國性的槌球大賽,或搭船與朋友一同釣魚。

然而,這對夫妻卻遭遇了難以承受的事件。懷孕的妻子春美女士被強迫墮胎。當時,舊優生保護法(於96年廢止)適用於療養所的入住者,男性被強制絕育,女性則被強制墮胎。野村先生說:「我曾從療養所研究室的玻璃裂縫中,看到許多被浸泡在福馬林裡的嬰兒。」想到自己的孩子也會在那裡,他感到無比痛苦,並透露自己曾「爬到山頂哭泣」。

戰後,隨著普羅敏等治療藥物在國內普及,漢生病不僅傳染力減弱,更成為「可以治癒的疾病」。

儘管如此,國家並未改變隔離政策。直到戰後50年後的1996年,才在各地入住者的運動下廢止了《痲瘋病預防法》。1998年,九州地區的入住者等人在熊本地方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主張隔離政策違憲。辯護律師團在全國的療養所招募原告。

「國家主張(民法上的)除斥期間,說『20年前的事情就不能說了』。他們還說沒有進行強制收容或強制墮胎。我的悔恨越來越深,於是決定奮起反抗。」野村先生決定參與訴訟。

2001年,熊本地方法院判決國家賠償責任成立後,野村先生等原告在首相官邸前靜坐,向國家施壓。加上對國會議員的遊說,當時的首相小泉純一郎決定放棄上訴。

事實上,野村先生在約10年前,也曾接到土佐清水市母校中學的演講邀請。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