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集體預防接種注射器重複使用而引發的B型肝炎訴訟,其中關於腎臟疾病與B型肝炎的因果關係爭議,於12日在福岡地方法院進行口頭辯論。審判長三井教匡法官在庭上表示,認為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提出和解建議,但國賠方對此予以拒絕。未來,此案將透過判決來解決。

對於地方法院提出的和解方案,原告方表示「若能成立,將擴大救濟對象,內容極具劃時代意義」。而國賠方則表示「無法對正在審理中的訴訟案件發表評論」。

根據特別措置法等相關規定,因注射器重複使用而感染B型肝炎病毒者,若提起訴訟並達成和解,即可從國家獲得給付金。

給付金額方面,慢性肝炎患者最高可獲1250萬日圓,肝癌或嚴重肝硬化患者最高可獲3600萬日圓。然而,腎臟疾病並不在救濟對象之列。

原告之一、居住於大分縣的一名64歲男性,患有慢性肝炎,並於2012年達成和解,獲得1250萬日圓的給付。之後,他罹患末期腎衰竭,並從2014年起接受人工透析治療。

原告方主張,腎衰竭是由於對B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反應所引起,因此要求與肝癌患者同等的賠償金額,並於2016年提起訴訟。

和解方案中,針對該男性的腎臟疾病,排除了其他可能導致腎衰竭的感染症等因素後,認定其「與B型肝炎病毒感染具有因果關係」。考量到該男性每週需接受三次終身透析治療,對日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等因素,將損害額認定為3600萬日圓,並要求國賠方支付扣除已支付給付金後的2444萬日圓。

B型肝炎訴訟和解案破局,國賠遭拒;腎臟疾病納入救濟範圍B型肝炎訴訟和解案破局,國賠遭拒;腎臟疾病納入救濟範圍B型肝炎訴訟和解案破局,國賠遭拒;腎臟疾病納入救濟範圍B型肝炎訴訟和解案破局,國賠遭拒;腎臟疾病納入救濟範圍B型肝炎訴訟和解案破局,國賠遭拒;腎臟疾病納入救濟範圍B型肝炎訴訟和解案破局,國賠遭拒;腎臟疾病納入救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