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的設計目的是將財富隱藏於公眾視野之外,遺產繼承的爭議通常也在幕後進行。然而,一項針對數百宗有爭議的信託案件的首創研究,罕見地揭示了可能導致繼承人走上法庭的情況。
根據本月初發表於華盛頓大學法律評論的分析,將家族信託的控制權交給其中一個子女,而其他兄弟姊妹或親屬同樣受益,是傳承財富時最大的陷阱之一。
該研究的作者之一、印第安納大學莫爾法學院教授克里斯多福·瑞安(Christopher Ryan)形容這種信託安排是「引發衝突的重要配方」。
他在接受CNBC電郵訪問時表示,「這種安排可能將普通的兄弟姊妹競爭與真正的權力不平衡結合起來。」例如,賦予某一子女對信託分配擁有裁量權,可能加深兄弟姊妹間父母偏袒的既有感受。
該研究透過審查2014年至2020年間排定於舊金山高等法院審理的數千宗民事案件,識別出有爭議的信託糾紛。瑞安與羅格斯法學院的瑞德·韋斯博德(Reid Weisbord)及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的大衛·霍頓(David Horton)共同撰寫此研究。
近四分之一的爭議案件涉及一名後代受益人起訴另一名同時擔任受託人的後代受益人。許多申請人是兄弟姊妹(包括血緣或姻親),也有部分可能是孫輩,霍頓指出。
幾乎所有申請都涉及可撤銷信託,這是一種常見工具,允許繼任受託人在設立人去世後管理其財產。
雖然信託常用來避免遺囑認證的時間與費用,但它們也可能讓家庭陷入耗時數月甚至數年的昂貴爭議。研究顯示,平均案件(包括和解案件)持續481天。
研究發現,74%的案件中受託人被指控不當行為,通常是違反謹慎義務或忠誠義務。近三分之一的申請要求對信託財務進行詳細核算,霍頓表示,這反映出受益人懷疑受託人管理不善或侵占資金。
霍頓認為,許多爭議更多是由情感驅動,而非金錢。他舉例馬爾家兄弟姐妹的案件,他們耗盡信託現金資產並進行超過五年的訴訟。
2016年去世的雷蒙德·馬爾(Raymond Mar)允許其子終身免租金居住於其住宅。兄弟姐妹因是否允許該子接受房客而起爭執,最終訴諸法院。2024年,法官因雙方過度訴訟而斥責,裁定解散信託並出售該房屋。儘管如此,雷蒙德的女兒們於2025年10月申請從兄弟的信託份額中扣除律師費。
霍頓表示,研究結果顯示情感可能影響訴訟者判斷。當雙方拒絕和解時,挑戰信託的一方通常會敗訴。若案件需正式審判,申請人獲勝或和解的機率會下降48個百分點,相較於法官僅根據書面與口頭辯論裁決的情況。
「因情感因素堅持要全部權益的申請人,較不可能妥協或承認自己案件有缺陷,」霍頓透過電郵說。
研究估計多達四分之三的申請以和解收場。由於約三分之一申請在未有實質裁決前從案件列表中撤回,確切比例不明,但作者相信多數已達成和解。
為避免衝突,研究作者建議父母應主動進行艱難對話,並考慮聘請獨立或專業受託人。
「死亡帶來強烈情緒,」霍頓說,「在生時向親人解釋遺產規劃選擇,或許是釐清衝突的好方法。」
瑞安補充,父母不能完全依賴防止訴訟的條款,如不爭議條款(no-contest clauses),該條款會剝奪提出法律挑戰受益人的繼承權。他說,不爭議條款的效力依州而異。
研究發現,85%的調解案件達成和解,遠高於未調解案件的47%。
「應該預期會有衝突,而非假設條款起草能消除衝突,」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