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縣的高知東部自動車道於2024年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1歲男童因對向車道來車的正面追撞而死亡。駕駛該車的無業男子竹崎寿洋(62歲,高知市人)因過失駕駛致死傷罪嫌,於15日在高知地方法院進行判決公審。審判長田中良武考量到被告在駕駛途中試圖更換鞋子的危險且惡質行為,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檢方求刑7年)。
判決指出,被告於2024年9月21日,在使用駕駛輔助系統開車時,為了將腳上的皮鞋換成涼鞋,將左手伸向涼鞋,卻誤觸方向盤,右手急轉方向盤導致車輛駛入對向車道。隨後撞上由大阪市淀川區的神農諭哉(35歲)駕駛的轎車,造成後座安全座椅上的長男煌瑛(當時1歲)死亡,諭哉先生、妻子彩乃小姐(39歲)及長女則受有重輕傷。
審判長田中在判決中指出:「此為違反基本注意義務的駕駛行為,過失極為重大,不得不判處實刑。」同時也表示:「考量到已有任意保險理賠的預定等因素。」
判決後舉行記者會的彩乃小姐表示:「感覺兒子的生命就只值這個價。」諭哉先生則說:「我們一直大聲疾呼,希望能爭取過失駕駛致死傷罪最重的法定刑,但卻沒有被聽見。」
他們表示,今後將發起線上連署,呼籲檢方提起上訴,並與其他交通事故遺族合作,推動提高過失駕駛致死傷罪的法定刑上限等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