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今日公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財政年度執法成果。

有效執法計畫的核心在於決定應提起哪些案件,並負責任地管理委員會的資源。遺憾的是,過去幾年曾有資源被誤用,為了追求媒體頭條和衝高數字,進而導致對有效執法構成的誤導性預期。

2025 財政年度成果與背景說明

在 2025 財政年度,委員會提起了 456 件執法行動,其中包括 303 件獨立訴訟,以及 69 件「後續」行政訴訟,旨在基於刑事定罪、民事禁令或其他命令,禁止個人在證券市場從事特定職務,並追回了總計 179 億美元的補償金。這些執法行動涵蓋了廣泛的不當行為,顯示委員會優先處理直接損害投資人及美國證券市場誠信的案件,包括詐欺發行、市場操縱、內線交易、發行人披露違規,以及投資顧問的信託義務違反等。

這些成果不包括已調查但已結案的 1,095 件潛在違規行為,以及市場參與者已糾正其行為的數件案件,或未予追訴的其他案件。

2025 財政年度是執法部門經歷前所未有的轉型時期,在現代 SEC 歷史上亦屬罕見。其特點是為了在總統就職前 [1] 提起大量案件而出現前所未有的衝刺,以及在前任委員會任內積極追求新穎的法律理論。

此時期促使現任委員會解決了先前未充分依據聯邦證券法所提起的案件。現任委員會刻意將執法計畫重新聚焦於詐欺案件——這些案件本質上需要更多時間和資源來發展和提起,通常需要兩年或更長時間才能顯現成果。

自 2022 財政年度以來,前任委員會對因帳簿記錄違規(特別是未能維護和保存非正常管道通訊)的公司提起了 95 件訴訟,處以 23 億美元的罰款。連同七件與加密貨幣公司註冊相關的案件和六件「交易商定義」案件,這些案件並未發現這些違規行為對投資人造成直接損害,也未產生投資人利益或保護,並顯示了現任委員會認為的聯邦證券法誤讀、委員會資源錯配,以及偏好提起案件數量而非投資人保護事項的傾向。今年的執法成果闡明了這些行動及其相應罰款的缺陷,並重新確立了執法有效性的定義和衡量標準,該標準基於國會的原始意圖,並專注於提起實際防止投資人損害的訴訟,而非追求頭條新聞和膨脹的數字。

展望未來,執法優先事項和成果將與委員會及部門的核心使命掛鉤,並將考慮以下要素來履行其使命:堅決打擊各種形式的詐欺及其從事不當行為的市場參與者;透過適當的補救措施,處理相關方的詐欺和操縱行為;以及在投資人遭受損失時,賠償其損失。

SEC 主席 Paul S. Atkins 表示:「過去一年,委員會已停止了『以執法進行監管』的做法,並透過優先處理能提供實質投資人保護並強化市場誠信的案件,將其執法計畫重新聚焦於委員會的核心使命。我們已將資源重新導向那些造成最大損害的不當行為——特別是詐欺、市場操縱和信任濫用——而非那些將案件數量和創紀錄的罰款置於真正投資人保護之上的做法。此方向調整的關鍵部分是重新強調追究個人不法行為者的責任,這能促進更強的嚇阻作用並更好地保護投資人。我對員工在推動一個基於健全判斷、清晰法律權限和投資公眾實際需求的執法計畫方面所做的工作感到自豪。」

SEC 委員 Mark T. Uyeda 表示:「我完全支持擺脫將執法作為政策制定工具的做法,並回歸委員會的歷史常態。我們將繼續專注於連貫且透明的政策制定,以及與市場參與者進行有意義的互動以促進合規,並以更適當的方式運用執法權力,將投資人保護置於首位。」

在 2025 財政年度的執法行動中,委員會追回了總計 179 億美元的補償金,其中包括 108 億美元的非法所得和訴訟前利息,以及 72 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其中一些獲得補償金的行動,其追回的金額部分或全部被視為已由單獨的非 SEC 行動(例如平行刑事訴訟中的賠償或沒收令)所滿足。排除這些歷史上未在年度委員會統計數據中單獨列出或排除的「已視為滿足」金額,以及在委員會針對 Robert Allen Stanford 等被告的長期龐氏騙局訴訟中獲得的判決後,2025 財政年度追回的補償金總計為 14 億美元的追回所得和訴訟前利息,以及 13 億美元的民事罰款。

在 2025 財政年度,一些市場參與者自行舉報違規行為,並與部門的調查進行了有意義的合作 [3],和/或糾正了證券法律違規行為 [4]。因此,部門建議並獲得委員會批准,對相關方施加較低的民事罰款 [5],或決定不對某方提起執法行動。在 2025 財政年度,委員會向受損投資人返還了約 2.62 億美元,並向 48 名個人舉報人頒發了約 6,000 萬美元的獎勵。此外,SEC 在 2025 財政年度收到了創紀錄的 53,753 則線索、投訴和舉報,比前一財政年度增加了近 19%。

2025 財政年度的執法成果顯示,委員會專注於保護零售投資人的利益,他們可能特別容易受到證券詐欺的侵害,同時優先識別和糾正詐欺行為。部門在 2025 財政年度將大量資源投入到這一關鍵領域,並提起了針對詐欺者侵害退伍軍人、老年人和宗教社群成員的行為的訴訟。

部門提起了幾項值得注意的訴訟,包括:

追究個人不法行為者的責任

在 2025 財政年度,委員會優先對違反聯邦證券法的個人提起訴訟,並將繼續這樣做。在本財政年度提起的獨立訴訟中,約有三分之二涉及對一名或多名個人不法行為者的指控(同比增長 27%),而在代理主席 Uyeda 和主席 Atkins 任內提起的獨立訴訟中,近十分之九涉及個人指控。委員會還獲得了禁止 119 名個人擔任上市公司官員和董事的命令。

追究個人不法行為者的責任,透過尋求具體和一般性嚇阻,特別是在施加禁令和其他非金錢性補救措施時,保護市場和投資人免受這些不法行為者未來的不當行為,從而使投資公眾受益。

打擊無處不在的證券詐欺

委員會繼續對潛在的市場操縱行為提起執法訴訟,例如涉及外國公司和門戶機構的帳戶盜用以及「拉高出貨」或「拉抬出貨」計畫。2025 年 9 月,委員會成立了跨境工作組,以協助應對詐欺者在海外對美國投資人和市場造成的嚴重威脅,2025 財政年度的幾項執法行動證明了委員會致力於追究損害美國投資人的跨國詐欺行為。

保護市場免受交易濫用行為侵害

委員會執法工作的核心是偵測和遏制市場濫用行為,包括內線交易、市場操縱,以及干擾公平、有序和高效市場的各種其他做法。

在 2025 財政年度,委員會提起了多項涵蓋廣泛交易濫用行為的訴訟,其中包括針對一名加州居民,指控其透過一種稱為「惡意掛單」(spoofing)的操縱交易計畫,非法獲利約 23.4 萬美元。

委員會還對以下對象提起了內線交易指控,其中包括:

明智部署資源於新興技術

在 2025 財政年度,委員會在其處理加密資產聯邦證券法執法方法上進行了必要的方向調整 [6]。部門仍致力於偵測、遏制並對那些試圖利用投資人濫用新技術的行為者提起訴訟。2025 年 2 月,委員會宣布成立網路與新興技術部門,以補充加密貨幣工作組的工作,並透過打擊與區塊鏈技術、人工智慧、帳戶盜用、網路安全及其他領域相關的證券交易不當行為來保護投資人。

在 2025 財政年度,部門對以下對象提起了訴訟:

部門在 2025 財政年度的幾項審判和簡易判決案件中獲勝,包括:

[1] 新聞稿,SEC 公布 2025 財政年度第一季度創紀錄的執法行動(2025 年 1 月 17 日):(「自至少 2000 年以來,在各自時期內提起的訴訟數量最多。」)

[2] 例如,MUFG Securities EMEA plc 案,交易法案發布第 103646 號,行政訴訟檔案編號 3-22504(2025 年 8 月 6 日)。(2025 年 8 月 6 日)

[3] 例如,Sourcerock Group, LLC 案,交易法案發布第 103629 號,行政訴訟檔案編號 3-22502(2025 年 8 月 4 日)。(2025 年 8 月 4 日)

[4] 例如,Empower Advisory Group, LLC 和 Empow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 案,交易法案發布第 103809 號,行政訴訟檔案編號 3-22517(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5] 例如,新聞稿,SEC 指控三家經紀交易商提交有缺陷的可疑活動報告(2024 年 11 月 22 日)。

[6] 自 2025 年 2 月起,委員會駁回了前任委員會提起的七起涉及加密資產的執法訴訟:SEC v. Coinbase, Inc., et al.(2025 年 2 月 27 日);SEC v. v. Cumberland DRW LLC(2025 年 3 月 27 日);SEC v. Consensys Software Inc.(2025 年 3 月 27 日);SEC v. Payward, Inc., et al.(2025 年 3 月 27 日);SEC v. Dragonchain, Inc.(2025 年 4 月 30 日);SEC v. Balina(2025 年 5 月 2 日);SEC v. Binance Holdings Limited, et al.(2025 年 5 月 29 日)。

最後審閱或更新:202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