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於2026年5月17日,依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年)(IHR)第12條第2款「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包括大流行緊急事件」的規定,在諮詢了已知事件發生的締約國後,判定剛果民主共和國與烏干達爆發的邦吉布吉病毒(Bundibugyo virus)伊波拉疾病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但未達到IHR定義的大流行緊急事件標準。總幹事於2026年5月17日發布的聲明中,亦包含向締約國提出的應對與準備該事件的「WHO建議」。
2026年5月19日,總幹事召開了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與烏干達邦吉布吉病毒伊波拉疾病疫情(下稱「委員會」)的首次IHR緊急委員會會議。委員會的建議與總幹事判定該事件構成PHEIC但未達大流行緊急事件標準的判斷一致。委員會承認,該疫情發生在極具挑戰性的營運環境之一,因此任何應對措施都必須納入關鍵的背景資訊,以提高成功應對的機會。總幹事考慮了委員會的建議,特此向所有締約國發布以下臨時建議,以應對與準備應對PHEIC。
這些臨時建議是根據締約國面臨的邦吉布吉病毒疾病疫情相關的公共衛生風險,針對不同締約國群體發布的。
所有現行的WHO臨時技術指導方針均可在WHO網站的此頁面上查閱。WHO的循證指導方針已並將持續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更新的科學證據以及WHO的風險評估進行更新。
締約國在執行這些臨時建議時,應充分尊重個人的尊嚴、人權與基本自由,並遵循IHR第3條所載的原則。
截至2026年5月22日,WHO秘書處評估剛果民主共和國的風險為「非常高」,烏干達的風險為「高」。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締約國的流行病學情況在疫情規模和實施應對措施的背景方面存在差異。
具體而言,截至2026年5月22日,烏干達已報告兩例邦吉布吉病毒疾病(BVD)確診病例,兩例均與剛果民主共和國已知有BVD傳播的地區有流行病學關聯。截至同日,在烏干達,這兩例確診BVD病例的接觸者中未記錄到進一步傳播。
該疫情是由邦吉布吉病毒(BDBV)引起,該病毒屬於正痘病毒屬(Orthoebolavirus)。與引起伊波拉病毒疾病的伊波拉病毒不同,目前尚無針對邦吉布吉病毒的核准療法或疫苗。雖然正在考慮將候選療法納入臨床試驗,並正在努力加快候選疫苗的評估,但疫情的控制取決於如下所述的公共衛生干預措施的擴大。
截至2026年5月22日,WHO秘書處評估區域風險為「高」。
在出現BVD病例的情況下,針對已記錄到BDBV檢測到的締約國,將適用臨時建議。
截至2026年5月22日,WHO秘書處評估這些締約國的風險為「低」。
在出現BVD病例的情況下,針對已記錄到BDBV檢測到的締約國,將適用臨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