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日提議修訂《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3a12-8條規則,將歐洲聯盟(EU)的債務義務納入「豁免證券」清單,僅限於期貨的市場推廣與交易目的。

SEC主席Paul S. Atkins表示:「長久以來,像這樣的漏洞——部分歐盟成員國的債務已被涵蓋,但歐洲聯盟本身的債務卻沒有——造成了市場混淆而非信心的不一致。這項提議是實質上的協調,並建立在我們與CFTC合作的基礎上,以在彌補監管漏洞的同時,維護投資者保護。」

該項提議的修訂將使歐洲聯盟債務期貨合約歸於CFTC的專屬管轄權,這與目前根據第3a12-8條規則對多個歐盟成員國債務期貨已給予的監管待遇一致。而這些基礎債務義務本身的發行,仍將受到聯邦證券法的約束。

委員會的提議修訂將:

提案發布稿已發布於SEC.gov,並將刊登於《聯邦公報》。意見徵詢期將自《聯邦公報》刊登之日起開放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