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州唐璜」的遺囑被判有效,司法判決確定

關於被稱為「紀州唐璜」、於2018年逝世的富商野崎幸助先生(當時77歲)的手寫「遺囑」是否無效的訴訟,法院已確定該遺囑「有效」的司法判決。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審判長:沖野真已)於9月30日的裁定中,駁回了主張遺囑無效的部分遺族的上訴。

根據一、二審判決,該遺囑為A4紙張書寫,內容包含《遺言》、《個人全部財產捐贈給田邊市》等字樣,並有日期、簽名及蓋有實印。

野崎先生的親哥哥等人主張,因筆跡並非野崎先生本人所寫,故遺囑無效。然而,一審的 વાકayama 地方法院根據市府提出的筆跡鑑定書結果,判斷「與(野崎先生的)筆跡無誤」,且符合遺囑要件,因此認定遺囑有效。二審的大阪高等法院也支持此結論。

第三小法庭在裁定中僅判斷,不存在可上訴的憲法違反等理由。

野崎先生死亡後,其前妻曾被起訴殺人罪,但一、二審均判決無罪,檢察官已向最高法院上訴。若最高法院確定前妻無罪,她可能可以向遺囑的捐贈對象田邊市請求野崎先生的部分財產作為「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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