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市一名74歲男性因熊本縣拒絕承認其為水俣病患者,提起訴訟要求縣府必須認定其為患者。1日,大阪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德地淳裁判長認定該男性確實罹患水俣病,並撤銷熊本縣的棄卻處分。
原告男性來自熊本縣天草市,該地與水俣市及不知火海相望。判決指出,該男性自出生起至1968年左右,即原因企業千代田化工(チッソ)停止排放廢水前,一直以天草地區的魚貝類為主食,體內累積了足以引發水俣病的甲基汞污染。
此外,男性出現的手腳感覺障礙、視野狹窄及構音障礙等症狀,與水俣病的發病時期相符。法院駁回了熊本縣主張這些症狀由其他疾病引起的說法,確認其為水俣病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