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岡縣篠栗町一名小學教育支援員及同縣須惠町一名中學補助教員,在應聘時提交了偽造的教員免許狀影本,涉嫌偽造有印公文書行使罪。被告、前補助教員近藤正仁(66歲)於控訴審中,福岡高等法院於9日支持一審福岡地方法院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駁回其上訴。審判長平塚浩司表示:「一審判決在量刑認定及評價上並無不當之處」。

一審判決指出,近藤被告曾因同類犯罪兩度服刑,卻仍再度犯罪,顯示其有明顯的常習性,且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公文書的信用,因此判處實刑。辯護方則在控訴審主張量刑過重且不當。

高等法院判決認為,一審判決顯示被告責任重大且行為惡劣,並未低估其常習性及對法令遵守意識的淡薄,認為一審判決的量刑判斷相當且合理。

判決指出,近藤被告於2021年3月及2025年1月,分別在篠栗町小學教育支援員及須惠町中學補助教員的聘用時,提交了偽造的中學教諭一種免許狀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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