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承認集體自衛權行使的安全保障相關法違憲一案,愛知、岐阜、三重縣等地居民向國家請求賠償的控訴審判決於5日在名古屋高等法院(新谷晉司裁判長)作出。高等法院支持一審名古屋地方法院的判決,駁回原告的控訴,且未對憲法問題作出判斷。

原告方主張,集體自衛權的行使可能導致和平生存權受到侵害,但判決與一審相同指出,「和平生存權屬於高度抽象的權利,尚未形成社會共識」,因此認為並無具體權利侵害,故未進行憲法判斷。

原告律師團的松本篤周律師批評此判決「未正面回應我們的主張,直接拒絕受理」。

律師團表示,全國22個地方法院及支部共提起25件類似集體訴訟,但原告訴求均被駁回。目前仍在審理中的案件僅剩最高法院一件。律師團認為「即使上訴最高法院也將被駁回」,因此決定不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