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兼任家政婦與照護員的女性,因過勞死亡,其遺族與介紹公司達成和解。此案源於勞動基準法未將家政婦納入適用範圍,導致遺族最初的勞災申請被駁回。儘管二審法院逆轉判決,認定家事與照護工作為一體且工時過重,但勞基法是否適用家政婦的立法爭議仍持續,厚生勞動省雖考慮修法,但面臨技術性難題,家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仍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