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已就美國公民權(國籍)授予的「出生地主義」做出裁決。首先,國籍是如何決定的?本文將重新刊載 2025 年 6 月刊載的解說文章。
在美國,只要在國內出生,就能自動取得美國國籍。1868 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明確規定:「在美國境內出生並受美國管轄者,即為公民」。
當時美國剛結束奴隸解放宣言不久,主要目的是保障即使是奴隸的孩子也能獲得公民權(國籍)。有人評價此原則象徵著不論種族或出身,人人平等的價值。
然而,也存在利用制度「漏洞」的慣例。最具象徵性的是「生育旅遊」,即外國人為了讓子女取得美國國籍,而暫時滯留美國生產的行為。
此外,即使父母為非法移民,只要子女在美國出生,子女便能獲得國籍。在此情況下,父母也因擁有「美國人子女」的身份,得以開闢成為「合法移民」的道路。
過去美國對此類「漏洞」持寬容態度,但隨著川普在 2025 年再次當選總統,美國開始採取行動,試圖縮小出生地主義的解釋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