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岡縣直方市一名職員(當時44歲)於2015年自殺,其遺孀以男性在職場上遭受部下及上司精神壓力而罹患憂鬱症為由,向市府提起約9200萬日圓的損害賠償訴訟。訴訟的第一次口頭辯論於26日在福岡地方法院舉行。

遺孀表示,她過去並不了解憂鬱症這種疾病,「我未能妥善應對丈夫的變化,對造成這樣的結果,我後悔了十年。」

丈夫過世後,遺孀變得無法去人們會笑的地方,例如公司的忘年會。她說,因為丈夫生前是個愛笑的人,「我總在想,為什麼只有丈夫笑不出來了。」

丈夫死後,她想了解職場上發生了什麼事,於是寫信給丈夫的上司和部下,但都未得到回應。在與市府幹部的會面中,對方表示「所有事情都會被否定」。

之後,在律師的協助下,資料才一點一點地被公開,但仍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

根據訴狀等資料,該男性職員於2015年6月,被調任至先前未曾接觸過的課擔任係長,並於9月底左右罹患憂鬱症。

他變得無精打采、情緒低落,曾向妻子表示想辭職,行為也變得畏縮、在意自己的氣味。丈夫於隔月自殺。

訴狀中指出,他遭受部下係員以「那是係長的工作吧」等帶有反抗且疏遠的態度對待,也曾被上司課長在眾人面前說「你連那種事都不懂嗎」。

市職員因職場霸凌憂鬱症自殺,遺孀求償9200萬並訴說10年悔恨市職員因職場霸凌憂鬱症自殺,遺孀求償9200萬並訴說10年悔恨市職員因職場霸凌憂鬱症自殺,遺孀求償9200萬並訴說10年悔恨市職員因職場霸凌憂鬱症自殺,遺孀求償9200萬並訴說10年悔恨市職員因職場霸凌憂鬱症自殺,遺孀求償9200萬並訴說10年悔恨市職員因職場霸凌憂鬱症自殺,遺孀求償9200萬並訴說10年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