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出身的芥川賞作家李琴峰,因一名男性律師在社群媒體上發布關於其性別的貼文,認為名譽受損並侵害了「不被歧視的權利」,遂提起訴訟求償約150萬日圓。東京地方法院於27日判決該名律師須賠償22萬日圓。
李琴峰於法律上的性別變更為女性後,於2013年移居日本。她並未公開自己過去的性別變更經歷,但在2021年以《彼岸花盛開的島嶼》獲得芥川賞後,社群媒體上開始出現許多關於她性別的貼文。
根據訴狀內容,一名隸屬神奈川縣律師會的男性律師,於2024年5月在個人X(原推特)帳號上,引用他人貼文並發布關於李琴峰的內容,指稱其為「自我認同為女性的生理男性」、「似乎也不是法律上的女性」。該貼文雖在數日後被刪除,但據稱瀏覽次數約達一萬次。李琴峰於兩個月後提起訴訟。
此外,於2024年11月,李琴峰在個人網站上公開自己是跨性別者。她表示,自己長期以來飽受關於性別的貼文與誹謗中傷的困擾,「除了公開(自己的身分)別無選擇」。
李琴峰另就另一名甲府市女議員的貼文,認為該貼文構成暴露其跨性別者身分的「outing」,已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另一訴訟,要求該名議員賠償損害並刪除貼文。



